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病症 > 症状 > 

【闭孔疝的症状】闭孔疝的早期症状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5-11     浏览:411    

闭孔疝的症状


闭孔疝症状诊断


一、症状


1、始发闭孔神经征继而出现肠梗阻症状为其特征。


(1)Howship-Romberg征:即闭孔神经受到压近时,腹股沟区及大腿前内侧出现刺痛、麻木、酸胀感,并向膝内侧放射。当咳嗽,伸腿外展、外旋时,由于内收肌对闭孔外肌的牵拉,疼痛加剧(使闭孔神经受压加重),反之则减轻的现象称为Howship-Romberg征。此征在闭孔疝中的发生率为20.2%~100%不等。


在闭孔疝的早期或少数不全性肠管壁疝(Richter疝)可表现为间歇性的腹痛及股部、膝关节内侧肌肉疼痛或酸胀不适。Somell等还发现,除闭孔神经痛外,在闭孔疝发生时,在膝内侧上方10cm左右的部位,多可发现一感觉过敏的区域。


(2)肠梗阻症状:闭孔疝中93.7%~100%的病人有肠梗阻症状。由于闭孔由骨质和坚韧腱膜组成,位置较深而狭小,疝环缺少弹性,多数病人疝块小而不明显,主要以腹痛、腹胀、呕吐、停止排便排气等肠梗阻表现而就诊。少数表现为慢性不全性肠梗阻。


2、体征


(1)Howship-Romberg征:伸腿外展、外旋,腹股沟及大腿前内侧疼痛加重。


(2)股三角上方及卵圆窝处的检查,约20%的患者可触及一圆形肿块,局部伴有轻压痛。


(3)直肠或指检,部分患者可以发现其患侧骨盆前壁闭孔区,有条索状疝块。有绞窄时,如将患肢外展,则肿块触痛明显加剧。


(4)由于疝块小而深,不易被发觉,且直肠离闭孔较远。因而,部分患者经检查,肿块较易被发现。


(5)闭孔疝发生嵌顿、绞窄后,患侧下腹部及耻骨上区可有明显的腹肌紧张、压痛、反跳痛等腹膜炎体征。


二、诊断


闭孔疝起病隐匿,局部体征不明显,多以不明原因的急性肠梗阻入院,故术前断困难,误诊率高达70%以上。临床医生应想到本病,仔细分析病史,结合本病的临床特点和X线表现,是可做出正确诊断的。


1.病史特点


(1)老年女性、消瘦,以往可能有类似发作史、多次妊娠分娩史、习惯性便秘等病史的病人应高度警惕。


(2)发作早期即产生膝部疼痛、酸胀等以及肠梗阻症状体征外,尚具有一般疝的特点,即常在腹内压增高时突然发作,平卧或休息后缓解。


2.体征


(1)Howship-Romberg征是本病最早期且最具特征性的征象,亦是术前做出确诊的主要依据。尤其年老体弱妇女有肠梗阻表现和Howship-Romberg征时,应考虑本病。


(2)腹股沟韧带下方的卵圆窝内侧,可扪及一圆形肿块,伴有轻压痛。但仅部分病人能查到此体征。


(3)直肠或检查时可能触及盆腔前壁有条索状肿块,且有触痛;但肿物不明显时,也不能排除本病。


3.辅助检查


腹部及骨盆X线平片显示耻骨上缘固定的充气肠曲阴影或闭孔内有气体或有一充气的肠曲,盲端指向闭孔。间隙期疝囊造影可观察到闭孔疝疝囊,CT有时可帮助明确诊断。


以上小编为您整理了闭孔疝的症状相关知识,下面继续为您讲解闭孔疝并发症,闭孔疝还会引起哪些疾病等相关知识?

闭孔疝的并发症


闭孔疝并发症


老年患者对疼痛反应迟钝,常常因不能及时诊治而发生疝内容物绞窄,出现绞窄性肠梗阻、弥漫性腹膜炎、中毒性休克等。延误治疗者,可发生肠坏死穿孔、股部脓肿及肠瘘。据国外学者统计,肠坏死、肠穿孔发生率达50%,病死率13%~40%;国内报道,肠坏死、肠穿孔发生率则高达80%,病死率12%~75%。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闭孔疝症状,闭孔疝并发症相关知识,更多其他疾病相关内容,你可以在站内搜索框输入你想要了解的疾病,如:“闭孔疝”可以了解更多,希望可以帮到您。

 
喜 欢

197

 
上一个:【中枢神经细胞瘤的症状】中枢神经细胞瘤的早期症状
下一个:【侧脑室肿瘤的症状】侧脑室肿瘤的早期症状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5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