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病症 > 症状 > 

【兔热病的症状】兔热病的早期症状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5-27     浏览:391    

兔热病的症状


一、症状


1.潜伏期1~10日,平均3~5日,大多忽然起病,早期的症状多表现为头痛、寒战、恶心、呕吐、高热、体温达39~40℃,热程可持续1~2周,甚至迁延数月。伴剧烈心痛,乏力,肌肉疼痛和盗汗。有的还可能出现严重衰竭、极度无力、反复寒战和大汗淋漓等症状。肝脾肿大,压下去有痛感。


2.在感染后的24-48小时后,手指,手臂,眼或口腔顶部等可出现炎性丘疹,此症状腺型和伤寒型土拉菌病例外。丘疹很快变为脓疱和溃疡,溃疡底呈凹陷状,干净,含有稀薄无色的渗出物。在肢体部的溃疡通常是单个的,而口腔和眼部的溃疡常是多发性的。一般眼部比较容易受影响。


3.区域淋巴结可肿大,化脓和大量流脓.第5天常发生伤寒样状态,病人可出现型性肺炎的体征和像其他肺炎那样的症状。土拉菌肺炎可伴有谵妄.虽常有实变体征出现,但呼吸音降低和偶尔听到的音可能是土拉菌肺炎的唯一体征。无痰干咳可伴有胸骨后烧灼感,疾病的任何阶段可出现非特异性玫瑰样皮疹,可发生脾肿大和脾周炎。


4.由于本菌的侵入途径较多,临床表现多样化,可分为下列类型:


(1)溃疡腺型


为最常见类型,主要特点是皮肤溃疡和痛性淋巴结肿大。与兔有关的患者皮损多在手指和手掌。蜱媒传播的患者皮损多在下肢与会阴。原菌入侵1~2日后,在侵入部位发生肿胀与疼痛,继而出现丘疹、水疱和脓疱。脓疱破溃后形成溃疡,溃疡呈园形或椭园形,边缘隆起有硬结感;周围红肿不显著,伴有疼痛,有时有黑色痂皮。依溃疡部位不同,发生相应处的淋巴结肿大。常有肱骨内上踝、腋下及腹股沟淋巴结肿大。


(2)腺型


细菌虽然很多由皮肤侵入,仅表现为局部淋巴结肿大,而未见皮肤病损,。腺肿以腋下或腹股沟多见,可大如鸡卵,开始疼痛明显,以后逐渐减轻。多在1~2月内消肿,也有于3~4周时化脓而破溃,排出乳白色脓液,无臭,脓汁外溢可达数日不愈。


(3)胃肠型


主要表现为腹部阵发性钝痛,伴恶心、呕吐、颈、咽及肠系膜淋巴结肿大,常呈急性发作,体温升高,偶可引起腹膜炎、呕血、黑粪等。


(4)肺型


出现上呼吸道卡他症状,咳嗽、气促、咳痰及胸骨后钝痛,重者伴有严重毒血症状。肺部阳性体征少,X线示支气管肺炎,偶见肺脓肿、肺坏疽和肺空洞。肺门淋巴结常有肿大。


(5)伤寒型(全身型或胸膜肺型)


起病急,剧烈头痛,寒战、高热、体温可达40℃以上,热程1~2周,大汗,肌肉及关节疼痛,肝脾肿大,常有触痛。偶有瘀点、斑丘疹和脓疱疹 。病菌进入血流而引起败血症,故全身中毒症状严重,临床与伤寒颇相似。有时可并发胸膜、肺部的严重感染以及腹泻。


(6)眼腺型


表现为眼结合膜充血、发痒、流泪、畏光、疼痛、眼睑严重水肿、角膜溃疡及严重的全身中毒症状。


(7)咽腺炎


病原菌经口侵入,可致扁桃体及周围组织水肿发炎,并有小溃疡形成,偶见灰白色坏死膜,患者咽痛不明显,但可致颈、颌下淋巴结肿大和压痛。


二、诊断


在本病多发地区,根据流行病学和临床表现似不难作出诊断,病原学和血清学等实验室检查尤有确诊价值,由于本菌可感染人,因此,采样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直接接触临床病猫的口腔分泌物和渗出液。


以上小编为您整理了兔热病的症状相关知识,下面继续为您讲解兔热病并发症,兔热病还会引起哪些疾病等相关知识?

兔热病的并发症


1、可能会并发纵隔炎,肺脓肿和脑膜炎等罕见的并发症;


2、伤寒型或中毒型可并发脑膜炎、骨髓炎、心包炎、心内膜炎、腹膜炎等疾病;


3、随着病情进展,演变为慢性疾病时,肝、脾和淋巴结发生继发性炎症,表现为形成结核样肉芽肿。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兔热病症状,兔热病并发症相关知识,更多其他疾病相关内容,你可以在站内搜索框输入你想要了解的疾病,如:“兔热病”可以了解更多,希望可以帮到您。

 
喜 欢

170

 
上一个:【交肠的症状】交肠的早期症状
下一个:【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的症状】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的早期症状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5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