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健康 > 急救常识 > 

火灾防范及自救逃生常识 防火与自救临危不乱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8-05     浏览:1766    


火既可以造福于人类,也会违反人们的意愿,造成很大的危害。那么,你知道如何防火与自救吗?今天学习百红鸟健康网为大家整理了火灾防范及自救常识,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火灾防范及自救逃生常识


日常防火的常识


1、养成良好习惯,不要随意乱仍未熄灭的烟头和火种,不能在酒后、疲劳状态和临睡前在床上和沙发上吸烟。


2、夏天点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等易燃物品。


3、不随意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时要加强安全防护。


4、使用明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5、焊割作业火灾危险大,作业前要清楚附近易燃可燃物,作业前要清除附近易燃可燃物,作业中要有专人监护,防范高温焊屑飞溅引发火灾,作业后要检查是否遗留火种。


火灾防范及自救逃生常识


6、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盒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7、要经常检查电气线路,防止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8、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提倡安装自动空气开关。


9、不能超负荷用电,不乱拉乱接电线。


10、离开住处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总电源是否切断,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11、切勿在走廊、楼梯口、消防通道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火灾防范及自救逃生常识


火灾现场的逃生自救常识


第一: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每个人对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要做到了然于胸,必要时可集中组织应急逃生预演,使大家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这样,火灾发生时,就不会觉得走投无路了。


第二: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当你处在陌生的环境时,如入住酒店、商场购物、进入娱乐场所时,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


火灾防范及自救逃生常识


第三: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以便紧急时能安全迅速地通过。   


第四: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火灾防范及自救逃生常识


烧伤后的急救常识


1、迅速远离火源并脱去着火的衣物。或用冷水浇正在着火的衣服,或就地滚动。


2、用大衣、棉被、毯子覆盖使火熄灭,或直接滚、跳入池塘、水池,水沟内灭火。


3、注意:


①不能一边跑,一边呼救,这样会加重烧伤。


②被液体烫伤后,立即剪去被浸湿的衣服,如某处衣肉粘边太紧时,不要强行撕下,先剪去未粘连部分,暂留粘连部分。


③剪刀不要碰到伤口、水泡,不涂紫药水,红药水和其他药膏,以免影响创面观察。


4、创面须用清水冲洗后,用干净布包扎或敷病因创面,防止感染。强酸强碱和沥青烧伤皮肤时,应用清水充分冲洗。眼烧伤时,用生理盐水冲洗后,用棉棍取去异物并滴0、25%氯霉素眼液。


火灾防范及自救逃生常识


5、手足烧伤包裹时应将指(趾)分开,以防粘连。


6、剧痛时,用1~2mg/kg,最好用生理盐水稀释1倍后,由静脉缓缓注入止痛。


7、缺水时可多次少量口服淡盐水、盐茶水,或烧伤饮料(每片含食盐0、3g,碳酸氢钠0、15g,鲁米那0、03g),每服1片,口服白开水100ml。


8、大面积烧伤(超40%)如有呕吐者,在24小时内禁食,口渴时可用小量水湿润口腔。


9、二三度烧伤时,及时送医院抢治。途中少颠簸,保暖、吸氧、输液。

 
喜 欢

117

 
上一个:洪水灾害极易造成疫病流行 灾后预防动物疫病措施
下一个: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发事件 踩踏逃生全攻略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5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