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饮食 > 食物营养 > 

梨枣的功效与作用-食用梨枣的注意事项

作者:佚名     时间:2015-05-15     浏览:873    


食用梨枣后,不要马上吃高蛋白食品,如海鲜和奶制品。因为维C会使这两种食品中的蛋白质凝成块不容易吸收,所以要在吃枣1~2个小时后,再吃高蛋白食品。


梨枣的功效与作用


健脾益胃:


脾胃虚弱,腹泻,倦怠无力的人,每日吃梨枣七颗,或与党参,白术共用,能补中益气,健脾胃,达到增加食欲,止泻的功效。


增强人体免疫力:


梨枣含有大量的糖类物质,主要为葡萄糖,也含有果糖、蔗糖,以及由葡萄糖和果糖组成的低聚糖、聚糖及半乳醛聚糖等;并含有大量的维生素C、核黄素、硫胺素、胡萝卜素、尼克酸等多种维生素,具有较强的补养作用,能提高人体免疫功能,增强抗病能力。


补气养血:


梨枣为补养佳品,食疗药膳中常加入梨枣补养身体,滋润气血。


增强肌力,增加体重:


实验小鼠每日灌服梨枣煎剂,共3周,体重的增加较对照组明显升高,并且在游泳试验中,其游泳时间较对照组明显延长,这表明梨枣有增强肌力和增加体重的作用。


缓和药性:


梨枣常被用於药性剧烈的药方中,以减少烈性药的副作用,并保护正气。


镇静安神:


梨枣中所含有黄酮--双-葡萄糖甙A有镇静、催眠和降压作用,其中被分离出的柚配质C糖甙类有中枢抑制作用,即降低自发运动及反射作用、强直木僵作用,故大枣具有安神、镇静之功。


养血安神:


女性躁郁症,哭泣不安,心神不宁等,用梨枣和甘草,小麦同用〈甘麦梨枣汤〉,可起到养血安神,舒肝解郁的功效.


抗过敏:


梨枣乙醇提取物对特异反应性疾病,能抑制抗体的产生,对小鼠反应性抗体也有抑制作用,提示梨枣具有抗反应作用。


抗癌,抗突变:


梨枣含多种三该类化合物,其中烨木酸、山植酸均发现有抗癌活性,对肉瘤S-180有抑制作用。枣中所含的营养素,能够增强人体免疫功能,对于防癌抗癌和维持人体脏腑功能都有一定效果。


梨枣的简介


梨枣又名大铃枣、脆枣等,树势中庸,发枝力强,树体中大,当年栽植当年结果,果实多数似梨形,为枣树中稀有的名贵鲜食品种。又可指梨子和枣子,或为书版的代称,或为指交梨火枣,道家所说的仙果。


梨枣原产于山西运城龙居乡东辛庄一带,栽培数量极少,为枣树中稀有的名贵鲜食品种。自1981年培育,已推广到全国十几个盛市。以早实、丰产、果实特大、皮薄肉厚、清香甜脆、风味独特,受到人们的重视和消费者的欢迎。果实经济性状:果实特大,近圆形,纵径4.1--4.9cm,横径3.5-4.6cm,单果平均重31.6g,最大单果重80g,果面不平,皮薄,淡红色,肉厚,绿白色,质地松脆,汁液中多,味甜。鲜枣含糖量22.75%,含酸量0.368%,含Vc292.5mg/100g,核中太长纺锤形,可食率达97%,品质上等,是一个很有发展前途的优良鲜食品种。生长与结果习性:该品种系嫁接繁殖,结果早,树冠小,特丰产果实特大,品质上等,适宜鲜食。树势中庸,发技力强,树体高大,进入结果期早,丰产稳定。定植当年可少量开花结果,三年进入丰产期,四年进入盛果期。采前遇风较易落果。


食用梨枣的注意事项


1:孕妇生吃梨枣时,枣皮容易滞留在肠道中不易排出,因此吃枣时应吐枣皮。


2:生食梨枣时,一定要将它消毒、洗净,否则梨枣上可能会残留农药,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


3:儿童脾胃功能较弱,梨枣黏腻,不易消化,多食碍胃,易影响儿童食欲和消化功能。并且梨枣糖分过多,容易引发龋齿。


4:食用梨枣后,不要马上吃高蛋白食品,如海鲜和奶制品。因为维C会使这两种食品中的蛋白质凝成块不容易吸收,所以要在吃枣1~2个小时后,再吃高蛋白食品。


5: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元素,铜铁离子极易使其他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氧化而失去功效。

 
喜 欢

487

 
上一个:食用巨峰葡萄的注意事项-巨峰葡萄的功效与作用
下一个:芦柑的种植技术-芦柑的功效与作用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5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