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给您提供健康知识,让您知道多一点,身体更健康! - 百红鸟健康网 手机浏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饮食 > 健康饮食 > 

米虫为谷物中主要的害虫 教你简单一招彻底杀死米虫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8-05     浏览:3579    


经常煮饭的人应该都会知道“米虫”这种东西!但你们知道“米虫”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吗?又怎样去除呢?下面跟随百红鸟健康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米虫:又称米象,是米谷中的小黑甲虫,因为繁殖速度快,为谷物中主要的害虫。


当温度愈低,它们生长发育时间就愈长,在30℃时,约20几天就可繁衍一代,但在13℃时,成虫几乎呈现不活动状态。米虫和菜虫一样,是农作物农药使用状况的安全参考指标,放了很久时间的米(夏天气温放3个月以上),还不长出米虫的,更让人担心!


米虫的产生一般有两个原因:


1、粮食还在地里时,本身就带上了米虫的卵。经过粮食工厂加工后仍然粘在一些大米上边。而虫卵非常小,人的眼睛根本看不见。虫卵在夏季高温时孵化变成小虫子,周围有它最爱吃的大米,所以吃得多,繁殖快。


2、家家户户年年买米,年年生虫。有些虫卵藏在米缸底、米袋缝、墙缝、地缝里,人们很难一一把它们清除,当家中有大米、气候又适宜时,这些虫卵孵化出来便很快会爬进米袋,大吃大嚼,‘生儿育女’了。”



由上可知,米虫出现的管道有:


1.稻谷收割后入仓储存期间


2.碾米过程


3.期间。


米虫能吃吗?


米虫一般可以食用,但是不建议食用。 一般在吃米虫后,对人体没有什么危害,米虫是高蛋白质。只要不过敏,可以放心,不用采取任何措施。 小贴士:米里面长出了米虫,小编是建议不要食用米虫的,但是长了米虫的米,消灭米虫后还是可以食用的。


米虫对人有危害吗? 米虫对人的身体是无害的。 注意:如果本身对异体蛋白没有过敏现象,那么食用米虫是对人体无害的。但是大米中混入米虫一起食用,从人的心理上来讲,会有较大的感。


不仅稻米会长“米虫”,绿豆、红豆、干面条等等也有豆象鼻虫类寄食繁殖。



米虫怎么消灭?


1、冷冻二十四小时 如果米虫不是特别的严重,那么就将大米用塑料袋子放好,然后放入冰箱冷冻起来。


2、放在阴凉处晒干 将有米虫的大米放在阴凉比较通风的地方,可以慢慢的等米虫爬出来,然后再筛一筛就搞定了。


3、花椒防虫 取一些花椒放入锅中,加入适量的水分,开火煮。之后再将装大米的袋子用花椒水浸泡。


4、海带 其实海带也是能够防虫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把将海带放入一些在米中就能够有效的防虫。


5、过箩筛 用竹条编制的箩筛将有米虫的大米进行筛除掉,之后再放在阴凉的地方进行晾晒。


6、酒精杀虫 将大米放入铁桶或米缸后,再备一个盛有50克白酒的瓶子,将酒瓶埋入米中,瓶颈露于米外,酒瓶敞开口。这时,将容器密封。酒中挥发的乙醇有杀菌、灭虫作用,使米虫不能繁衍生存。



如何预防米生虫?


1、将大蒜分散的放几瓣在米中可起到很好的防虫效果。


2、准备几块干净的小纱布块,每块都包上少许的花椒籽,扎好后放置米中,可起到防虫的效果。若是用米袋来装米的话,可以先将米袋浸在烧开的花椒汁里10分钟,晾干后再盛米,也有防虫效果。


3、在酒瓶中装上50克白酒,不盖盖儿,然后把装有酒的瓶子埋在米中,瓶口高出米面,将米袋封口。由于米的微弱呼吸,使空气越来越少,酒中挥发的乙醇有 灭虫、杀菌作用,所以可以防止生虫。


4、在大米中放少许海带可以防止大米霉变。但海带每隔10天左右要取出10分钟后再放入大米中。一份海带可反复使用20余次。不但可以抑制霉菌还可避免大米生虫。


5、也可以在米桶底部放些生石灰(生石灰上可盖塑料布,以隔开米和生石灰),这样也会起到同样的防虫作用。


6、无氧保存法:先将要存放的大米放在通风处摊开晾吹(注意不宜在阳光下曝晒)干透,然后将大米装入透气性较小的无毒(食品用)塑料口袋内(宜装满),扎紧袋口,放在阴凉干燥处,这样大米可以保存较长时间。

 
喜 欢

236

 
上一个:喝果蔬汁要记住四大学问 小口喝更利于吸收
下一个:糖尿病人的饮食指南 适合糖尿病人群的三款自制甜点
 
本站推荐:
友情链接:
美文摘抄    美文欣赏    寓言故事大全    人生语录    微语录    语录大全    造句大全    一边一边造句    即使也造句    只要就造句    大学生成功创业案例    创业成功故事    创业资讯    写人的作文    优秀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好句子摘抄    句子赏析    优美句子摘抄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Copyright©2025 BaiZhiNiao.Cn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14702号
本网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犯原作者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收到后三天内按照您的要求处理/广告/建议 - Email:2894035371@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